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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虽不再以从父姓为原则,对于成年子女从母姓却反而趋严,许多因家暴等原因离婚的单亲妈妈难以取得前夫书面同意,无法让成年子女自由改姓。为了弥补民法修正案的“为德不卒”,一群单亲妈妈已成立“监护权妈咪”部落格,与长期致力从母姓议题的妇女新知基金会共同推动再次修法。


台湾社会过去颇多因父亲入赘、母亲无兄弟、未婚生子等原因而子女从母姓者,基於姓氏平等而改姓者则少之又少。妇运领袖黄毓秀当年开风气之先,改从母姓为刘毓秀并沿用至今,是最受社会瞩目的前例。


近年一些社运夫妻档也投入从母姓行列,除了彭渰雯、温炳原这对绿党战友让独生子从母姓,曾任专业者都市改革组织(OURs)秘书长、台湾绿建筑协会副秘书长的张淑玫,也与先生民进党社运部主任杨长镇共同决定让第二胎从母姓。


“我们最早是受到原住民运动影响,原住民命名方式是父子连名或母子连名,借此感念父亲或母亲,但汉人的姓名条例不允许,我们就退而求其次从母姓”、“我们的两个男孩名叫杨有风、张有光,由于是第二胎从母姓,亲友压力不大”,这是张淑玫的心路历程。


张淑玫不担心二儿子以后会被歧视:“我姐姐教书的小学班上,有三分之一是单亲家庭、四分之一是外配子女,显示台湾社会已经更多元了,年轻人也会更加开明”、“我反而担心老大会难以适应跟弟弟不同姓,所以要帮老大做好心理建设。”


妇女新知基金会则在去年四、五月间进行问卷调查,发现已有十二%的准爸妈可以考虑让子女从母姓。该会开拓组主任赵文瑾指出,目前陷入更大困境的是离婚后辛苦抚养子女的单亲妈妈,她们无法符合“父母双方书面同意”要件而让成年子女改姓,也无法脱离不堪回首的婚姻。


妇女新知已提出民法第一○五九条再度修法版本,单亲妈妈Caroline、Susan等人则透过“监护权妈咪”部落格沉痛指出:“一段不断被暴力对待的婚姻,挥之不去的噩梦,孩子还要顶着施暴者的姓氏…”、“失婚女子又可重组家庭时,却因一家有三个姓,造成孩子的自卑、妈妈的无奈与继父的尴尬…”希望行政、立法部门都能听到她们的呐喊。


2009/5/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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